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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第21卦:火雷噬嗑(噬嗑卦) 离上震下

周易第21卦:火雷噬嗑(噬嗑卦) 离上震下,得噬嗑卦谋事及求财皆可得,但在过程当中都会有些棘手的事要处理,而且还得小心因为小小的获得反而连带而来的祸害,特别是可能因此而触法,带来牢狱之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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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第21卦:火雷噬嗑(噬嗑卦) 离上震下

【噬嗑卦-综合详解】

九四,噬干胏,得金矢,利艰贞吉。六五,噬干肉,得黄金,贞厉无咎。上九,何校灭耳,凶。

“噬嗑”音“适合”,意思为咬食,引申为磨合,也有惩奸除恶的意思。

《序卦》:“可观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,嗑者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贲,贲者饰也。”依《序卦》,噬嗑意思为噬而合,使合于礼法而不苟合的意思。

噬嗑卦谈的是关于刑罚的使用,也是卦辞说的“利用狱也”,《象传》说的“雷电,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”。使用刑罚是希望达到小惩大戒的功效。

形卦有如颐中有一食物,像嘴巴要咬食的样子,因此名为噬嗑。至于咬食怎么会扯上刑罚?有几种可能的解释。王弼:“噬,啮也。啮者,刑克之谓也。”依王弼说法,噬为啮,可用以指涉刑克。那么噬可视为一种双关语或隐喻,同时意指咬物与刑罚之使用。古代易学家说法或有些小异,但大抵持论皆不离王弼框架。陈鼓应认为噬者决也,噬嗑为决之而使之合,即刑法之执行,此说亦可供参考。另现代学者提出一看法,认为噬嗑卦讲的是吃肉违礼而受到刑罚的故事,此取六二“噬肤灭鼻”之义。

清华简作周易第21卦:火雷噬嗑(噬嗑卦) 离上震下,王宁认为这是“噬”的本字,噬与同,卜辞中音义皆作“誓”,详说可参考〈从“丂”说到“噬”〉一文。誓为约束的意思,誓合即约束而使之合。

京房:“雷电俱出,或先鸣而后电者,此谓执法贪苛。”震为雷,离为电,雷电俱出自古即是执法之占象。离卦取象有法网的意思,而震则有执行之义,离遇震为执法之象。卦象下动而上明,为动以明之义,行动要理性而明理。

噬嗑与贲卦是相反的一对综卦,卦序上是继临、观两卦而来。卦序发展到蛊卦之后为国家腐败有事,君王开始力精图治:先是临观两个方法,临是亲自督察治理,观则是召告命令于天下。临观之后则是噬嗑与贲,噬嗑为使用刑罚,防治犯罪,贲则是明庶政以减少刑罚。(《象传》:“贲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”)

噬嗑卦谈的是因为饮食失当而遭受刑罚或意外的故事,卦辞开宗明义就说“利用狱”,初爻讲的是夹脚趾惩戒初犯,六二爻讲因为吃软嫩肤肉而遭受割鼻的处罚,到上爻则是刑罚于首,颈戴枷具以至于丧失耳朵。因此若问官司,卜到此卦很可能有牢狱刑罚之灾。

一般而言,得噬嗑卦谋事及求财皆可得,但在过程当中都会有些棘手的事要处理,而且还得小心因为小小的获得反而连带而来的祸害,特别是可能因此而触法,带来牢狱之灾。凡事必须谨慎明辨是非,不要因为饮食不当而惹祸上身:或越礼犯法而遭受刑罚,或吃到伤身之毒物。

【噬嗑卦-卦辞详解】

噬嗑亨,利用狱。

《彖》曰:颐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刚柔分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,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

《象》曰:雷电,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
《系辞传》:“日中为市,致天下之民,聚天下之货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,盖取诸噬嗑。”

噬嗑,亨通,利于使用刑罚之事。

噬嗑之所以能亨通,是因为恩威并济,刚柔分明,主动而聪明(内震动外离明),要有明察秋毫的能力者才能够亨通。

狱原本指的是刑罚之事,这是最难判决与最难做决定者,一定要果决而聪明者才能够胜任。利用狱,隐喻所遇到的是棘手而艰难的事,若能刚柔并用,明察秋毫,则能够处理得宜。

【噬嗑卦-爻辞详解】

初九:履校灭趾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屦校灭趾,不行也。

《系辞下》:“子曰: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不见利不劝,不威不惩,小惩而大诫,此小人之福也。易曰履校灭趾,无咎,此之谓也。”

受刑而断了脚趾,没有罪咎。

脚被戴上刑具而断了脚趾,一开始就遭受小惩,不会继续犯下杀身的大错,所以没有罪咎。

初九爻位处最卑微之位,又居震初,与上无应,位卑而妄动之象。在行动之初就因犯错而受到刑罚,因为小事受到惩罚而免于更大的过错,所以何尝不是因祸得福,能改过则可免于后悔。

屦,音据,穿戴,原为穿鞋的意思。校,刑具。屦校,穿戴刑具。另一说法认为“屦校”是刑具。灭为消灭,丧失。趾为脚趾之意,六爻类比于人体,初爻为趾或拇。趾除了是人的脚趾外,也象征行动之初,灭其趾则隐喻在行动之初就因为行为有差错而受到惩罚,因为受到惩罚而适可而止,不至于再犯下大错,因此爻辞说“无咎”。另趾亦假借为止,止古文通足,“灭趾”即“灭足”,断脚的意思。下震为足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

吃肉犯法而遭受割鼻的刑罚,没有罪咎。

噬肤灭鼻也可指吃到好吃的肉以致于鼻子埋在器皿中,用以比喻所断之案件简单容易。

噬肤有两种解释。一是受到肌肤被割的刑罚。二是吃到柔脆好吃的“肤”肉。肤是带脆皮,不带骨,外脆内嫩而多汁的肉,也是祭祀中所用的“肤鼎”。“噬肤”即吃好吃的肤肉,比喻所断之案件简单容易。

灭鼻也有两种解释,一是受到割鼻之刑。二是以灭为没,埋没之意,灭鼻是因为吃肉吃到整个脸埋了进去看不到鼻子,形容吃相难看。

六三: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遇毒,位不当也。

吃到干硬的腊肉,有陈年臭味的肥脂,小小悔恨,没有罪咎。

此言腌渍的腊肉已经过期而有毒,却以为是好东西而吃了下去。不过只是小小的过错,不致于有太大的罪咎。

此或比喻遇到陈久而棘手的老案件,很难处理。

腊肉,以盐腌渍之后再加以干燥处理的肉。

毒有两种解释,一是与现今的毒同义。二是以毒为腊肉里的陈年臭味,或是有陈年臭味的肥肉,是腊肉中让人讨厌的部份。多数易学家则都支持第二种解释

九四:噬干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

《象》曰:利艰贞吉,未光也。

吃到干硬而带骨的肉,得到金属箭头的帮助,若能够辛苦而守正则吉。

吃到了骨边的干肉,此干肉虽然味道最为丰富但却也是很难处理之物;然而有了金属做的箭头可以切肉。现在虽艰辛坎坷,其中滋味也是无穷,吉。

比喻事情艰难、错综复杂而不好应付,但若能努力辛苦好好处理则吉。

干胏,干硬不好入口又带骨的肉干。胏,音子,带骨的肉。

金为金属,钢硬之物,矢为箭头,为一直线往前行的物体,金矢可用来切钻骨上的肉。得金矢比喻得到解决问题的工具,也有比喻人的德性刚健而正直之意味。现代学者多以金矢为打猎遗留在猎物身体内的箭头,言吃干肉而咬到残留的箭头。

六五:噬干肉,得黄金。贞厉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

吃到干肉,得到黄金,坚贞而艰苦则可得无咎。

干肉比肤肉还要干硬,但又不像干胏那般带骨而麻烦,有点难咬但又不是太难,只须多加咀嚼就可入口。此比喻事情有点困难又不会太困难。但也因为不难不易而更容易因此让人心生怠慢而有所疏忽,所以断案者必须要符合“得黄金”之义,黄象征中庸,金为阳刚坚硬,也就是秉持公正而刚正严明,同时还要贞定而艰苦,如此才能避免犯错而后悔。

黄有中庸之意,因为黄为中色,六五为上卦的中爻。金则比喻刚强。俞琰则认为黄金是赎金的意思,此说亦通,因为噬嗑卦所论多与刑罚有关联。

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
《象》曰: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

罪刑重大而导致枷锁套到头上,耳朵被割,凶。

何或作“荷”,解作“负”,配戴的意思。校为刑具,负校就是配戴刑具。另孔颖达将何解作“檐何”,那么何与校同样都是刑具。何校灭耳,指的是因为配戴刑具以至于丧失了耳朵,意谓颈部被施以刑具。或者配戴刑具之后被施以割耳之刑。本文取自易学网。子曰: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不见利不劝。不威不惩,小惩而大诫,此小人之福也。

易曰“履校灭趾,无咎”,此之谓也。善不积不足以成名,恶不积不足以灭身。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,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。